国贸系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实训室的管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实训课教师在上课前,应提前到实训室做好准备,管理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开门,实训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
2、学生进入实训实,应着装整洁,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安排,对号入座,未经实训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搬动、调换设备、严格在墙、桌椅、仪器设备等公物上涂写。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实训设备,不准乱动与本实训无关的设备,若因违法操作规程,造成实训设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4、实训时应认真操作,认真思考分析,不得做与实训课无关的事情,如不听制止者将取消本次实验(实训)资格。
5、应及时送交实训报告。
6、不得随地丢垃圾、吐痰、泼倒茶水、吸烟等,保持室内整洁、肃静。
7、管理人员加强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按要求建立台帐,加强对维护工作,确保实训设备的完好。
8、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灯、 关窗、镇门,钥匙有专门保管,做好用、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
9、教师与管理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10、进行各类实验实训,都应严格遵守实训规程,了解实训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实训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11、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电路安全,确保电路布局安全规范,无乱拉电线,无裸露线头现象。
12、加强防火、防盗工作,做到实训室的门、窗、玻璃、锁完整无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结果要认真记录,并及时上报。
13、每学期实训中心领导应对实验室里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清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