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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系相关实训规则制度
2021年03月03日 12:02 

国贸系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教师须提前十分钟进入实室,维持实室秩序;

2、教师要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监督学生不得进行浏览非法网站、打游戏、聊天等非教学活动,如果实训设备无法正常上课的情况,请及时联实验室

管理人员

3、下课时,要保持实室整洁,学生离开教室后,教师方可离开。

4、认真填写 “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簿”及相关记录。

5、离开实室时必须关闭投影仪、功放、电扇、空调、门窗、窗帘等,并且关闭除所有电闸。

国贸系实训室学生使用守则

1、上机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和我院发布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上机者必须服从实训室管理教师和授课教师的管理和安排

3、禁止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等扰乱实训室上课纪律;外人员未经授课老师或有关领导许可,禁止擅入实训室及使用机器设备。

4、严防病、黄毒进入实训室,未经允许,上机者不得私自带优盘、光盘或其它存储设备进入实训室

5、严禁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严禁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6、禁止上网时打游戏、聊天;严禁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严禁利用网络和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和制作有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7、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进行破坏性操作,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和应用软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授课教师和实室管理教师报告。

8、学生上机时应爱护实室设备,不准私调机位,未经许可禁止拆卸、移动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禁止在墙上、机器上、桌子上、显示器上乱涂乱写乱画等。

9、保持实室整洁安静、桌面清洁,禁止将食物带入实训室,乱扔废品杂物。实训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取消其上机资格;造成设备损坏者,按价赔偿;任何触犯法律者,将被移交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国贸系实训室安全制度

做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保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

特制定本条例。

1、实训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实训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定期对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不

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制度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3、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实验规程操作。

4、每个实训室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定期专人负责检查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消防器材。

5、实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器,严禁吸烟。

6、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不乱堆放杂物。

7、实训课结束后, 实训室人员应对实训室的门窗电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能离开实训室。

8、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报修,发生事故,及时施救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