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申请部门 | 国贸系 | 经办人 | 孙彬斌 | 设备使用责任人 | 损坏日期 | 2020.12.23 | ||
设备名称 | 语音室耳机 | 规格型号 | 设备编号 | 损坏时服务对象 | ||||
损坏原因与损坏情况说明: 12#313语音室耳机3个需要修理,还有4个桌面操控设备坏。 | ||||||||
申请部门 | 设备损坏及维修建议: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条线分管院长核批(维修总额1000元以上) | 分管院长: 年 月 日 | |||||||
后勤处审核 | 处长: 年 月 日 | |||||||
后勤分管院长审批(单批维修总额1000元以下可先修后批) | 分管院长: 年 月 日 | |||||||
实施情况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注:
1、各行政部门和系部应加强办公设备及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降低设备损坏率,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2、各部门应详细填写此表各项内容,特别是损坏情况说明。教学仪器设备在填写损坏原因与损坏情况说明时必须附设备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
3、教学设备维修遵循以设备使用部门自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如自行修理不能解决问题,则由该设备使用责任人先与生产厂家联系,说明损坏情况并问清维修方法及维修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在签署设备损坏及维修处理意见时写明。
4、实施情况由后勤处资产管理科负责填写,主要是写明维修情况产生的实际费用。
5、保修期内设备申请批准后,一般二天内响应,一周内到场解决 (大型、贵重除外) 。
6、其他设备外修申请批准后,一般三天内响应,两周内到场解决 (大型、贵重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