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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关系办理说明
2013年06月05日 10:13 

团组织关系办理说明

每学年9月新生报道:

1、以分团委、团总支为单位,收齐新生团员证及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和介绍信);

2、将团员档案分年级按照团支部(班级)为单位分装袋,保存在团总支书记处;

3、大一新生团员的团员证收齐后统一到团委办公室盖转入章和注册章;

4、团员证丢失(但须有入团志愿书或介绍信)需补办的同学,向团总支申请补办,并准备1张近期免冠照片和5元工本费,由团总支书记收齐后集中到院团委办公室办理;

5、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原则上应将团员证发还团员本人,出于管理便利,建议由团总支书记统一保管(保管方法与与团员档案相同),以便每年注册和毕业时团组织关系转出的办理

6、转接工作、团组织电子表制作、团员证年度注册和收缴团费于9月—10月完成。

学年过程中:

1、每年9—10月份,对本系大二、大三团员的团员证进行注册并收缴团费;

2、如有学生专转本、服兵役、退学等情况,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先通知其到团总支书记处领取团组织关系材料(团员证及团员档案),然后到院团委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3、团员身份以院团委花名册为准。

4、办理程序同毕业生离校程序。

每学年6月毕业生离校:

1、团组织关系办理以分团委、团总支为单位,请团总支书记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2、团总支书记带齐毕业生班团员的团员证(党员和非团员除外)和《离校审核单》到团委办公室统一办理,其中团员证盖转出章,《离校审核单》签字

3、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应发放给各班班主任,班主任将团员档案放入学生档案袋中,团员证退还给学生本人